青岛危险品运输的认识及其运输注意事项
青岛危险品运输的认识及其运输注意事项:
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凡是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货物,都属于危险品。危险品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因此需要企业和人员采取特别的防护措施。
工业原料或产品一般都属于危险品的范畴,化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管理和物流运输的规定,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了解和认识危险品物流的特殊性
危险品物流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物品危险级别不同、化学性质差异,通过相关的《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将危险品分为九类。其中,磁性物品为第九类杂类,但是对铁路道路运输而言,磁性危险品的影响甚小。
危险货物作为一种特殊品类,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运输中,运输不合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非常容易的。
在运输管理方面具有很多相关规章、规定。危险品运输是整个道路货物运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等道路货物运输共同的规章外,还要遵守许多特殊规定如联合国相关规定等。
仓储场地专储危险品的储存和保管也加以特别的管理。专业性强危险品运输不仅要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同时需要避免严防超载、超速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发生,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
危险品物流运输的注意事项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化品的不同性质穿着与其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注意标准对方稳妥。
2、危险物品装卸钱,要对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剧毒物品的搬运工具,卸车后清洗干净。
3、托运危险性化学品比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公路、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
托运物品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位列入国家品名表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叉车、铲车、直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
5、运输氧化剂、爆炸品及铁通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地板车及汽车拉车托运;在温度较高的地区,运输易燃易爆的液体和气体时,要采取防晒措施。
对于放射性物品要采用专用的运输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也要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易燃和有毒物品的,禁止用小木船,小型机帆船和水泥船运输。
在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指定专人押运,不得少于两人;运输物品的车辆保持稳定的车速和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是事先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和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有关规定:车辆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
机动车排气管应装阻火器,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按国家标准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根据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向应得消防器材。